為進一步規範藜蘆堿、关于更名梨小性迷向素相關產品有效成分名稱,藜芦梨根據全國農藥登記評審委員會意見,碱和對藜蘆堿、性迷向素相关梨小性迷向素相關產品有效成分更名,产品成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有效
一、关于更名藜蘆堿標誌性有效成分名稱變更
含藜蘆堿的藜芦梨農藥登記產品,農藥名稱變更為藜蘆根莖提取物,碱和有效成分為藜蘆胺,性迷向素相关同時將白藜蘆醇、产品成分藜蘆托素作為標誌性成分,有效在產品質量標準中加以規定。关于更名
二、藜芦梨梨小性迷向素產品有效成分名稱更名
梨小性迷向素中三個有效十二碳烯醇。
成分的碱和中文通用名稱變更如下,Z-8-十二碳烯乙酯變更為順-8-十二碳烯乙酸酯,E-8-十二碳烯乙酯變更為反-8-十二碳烯乙酸酯,Z-8-十二碳烯醇變更為順-8-來源:農業農村部種植業管理司,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網聯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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