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杉杉事长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份就近日傳聞進行說明。选举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郑驹杉杉股份近日曝出實控人家族內鬥傳聞。为董
3月23日,合法杉杉股份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有效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的杉杉事长議案》後,杉杉股份已故創始人、股份前董事局主席鄭永剛兒子鄭駒,选举據悉與其繼母周婷陷入公司管理權“爭奪戰”。郑驹
杉杉股份最新公告表示,为董公司原實際控製人、合法董事長鄭永剛逝世後,有效公司董事會積極推進相關董事補選及重新選舉董事長的杉杉事长工作。
杉杉股份於2023年3月2日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提名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關於召開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的議案》等相關議案,並定於2023年3月23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本次選舉董事事項。
公告顯示,杉杉股份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候選人任職資格發表了符合相關規定且同意提名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本次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進行審查並出具了相應的書麵意見。
2023年3月23日,杉杉股份在寧波召開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經現場與網絡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見證了上述股東大會,並出具結論意見如下:杉杉股份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及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在前述股東大會投票結果產生後,杉杉股份召開了第十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並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全票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條關於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的相關規定。
杉杉股份稱,公司本次提名和選舉鄭駒先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並出任公司董事長的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選舉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