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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桑蚕丝、黏纤和聚酯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分析(二)

来源:时间:2025-04-22 02:38:22

1.6 修正因數d值的羊毛確定

混紡產品定量分析中,d值至關重要,桑蚕丝黏它是纤和纤對纖維經過某種化學試劑處理後損失的修正。

參照標準GB/T 2910.18—2009,聚酯75%硫酸法對羊毛的d值是0.985。參照標準FZ/T 01112—2012,混纺甲酸/氯化鋅法對羊毛的产品d值是1.00。36%鹽酸法對羊毛的定量d值不確定。本試驗選取100%羊毛(標準貼襯),分析取10個平行樣,羊毛用36%鹽酸處理,桑蚕丝黏結果如表2所示。纤和纤

參照表2,聚酯在後續36%鹽酸法處理樣品時,混纺默認36%鹽酸對羊毛的产品d值為1.00。

1.7 試驗結果

根據上述3種方法計算4種纖維的定量配比,參照FZ/T 01026—2017標準中四組分定量分析方案3,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P1為A纖維淨幹質量分數(%);P2為B纖維淨幹質量分數(%);P3為C纖維淨幹質量分數(%);P4為D纖維淨幹質量分數(%);m1為第一個試樣溶前幹質量(g);m2為第二個試樣溶前幹質量(g);r1為第一個試樣經過第一種試劑溶解B、C纖維後,不溶纖維幹質量(g);r2為第二個試樣經過第二種試劑溶解A、B纖維後,不溶纖維幹質量(g);r3為第二個試樣經過第二、三種試劑溶解A、B、C纖維後,不溶纖維幹質量(g);d1為質量損失修正因數(第一個試樣中,A纖維在第一種試劑中的質量損失);d2為質量損失修正因數(第一個試樣中,D纖維在第一種試劑中的質量損失);d3為質量損失修正因數(第二個試樣中,C纖維在第二種試劑中的質量損失);d4為質量損失修正因數(第一個試樣中,D纖維在第二種試劑中的質量損失);d5為質量損失修正因數(第一個試樣中,D纖維在第二、三種試劑中的質量損失)。

此計算過程中,A纖維為羊毛,B纖維為桑蠶絲,C纖維為黏纖,D纖維為聚酯纖維。

經過計算,5種配比的四組分混紡物樣品在三種方法的處理下,四組分的配比如表3所示。

分析表3,由於前麵提到,三種方法第二份樣品都是用的相同的數值,因此計算後黏纖和聚酯纖維的數值都是一樣的。我們重點分析5種配比的羊毛經過三種方法處理後的數值。分別用三種方法得出的羊毛質量分數與原混紡織物中羊毛質量分數的差值絕對值作為偏離,結果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三種方法對應的羊毛的偏離平均平均值大小是:36%鹽酸法<甲酸/氯化鋅法<75%硫酸法。偏離越小,越接近原配比,因此36%鹽酸法要優於甲酸/氯化鋅法和75%硫酸法。

2 結語

(1)由於36%鹽酸容易揮發,在檢測過程中,磨口三角燒瓶應該盡量封閉,否則檢測過程中會對試驗數據產生影響。

(2)經試驗驗證,36%鹽酸法對羊毛的d值為1.00。

(3)試驗過程中發現,在操作過程中,由於75%硫酸比較黏稠,在抽濾過程中比較困難,進而導致試驗結果偏差比較大;甲酸/氯化鋅法處理後羊毛吸酸,膨脹比較嚴重,也會影響試驗結果。相比較這兩種方法,36%鹽酸法操作比較簡單,試驗數據也更加準確,是一種可行的方法。

總之,對於羊毛、桑蠶絲、黏纖和聚酯纖維四組分混紡產品定量分析,可以用次氯酸鈉溶液溶解羊毛和桑蠶絲,之後殘留物繼續用75%硫酸法溶解;另一塊試樣用36%鹽酸溶液去除黏纖和桑蠶絲,然後按照標準FZ/T 01026—2017方案3的公式,計算各組分纖維的淨幹質量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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