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靖
近日,北京北京金融法院製定出台了《北京金融法院關於為深化新三板改革、金融交所建立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法院符合若幹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緊緊圍繞中央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出台措服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条举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的北完善工作部署,從充分發揮金融審判職能作用、其特打造國家級金融法治協同平台、点的代表推進金融審判體製機製改革、证券制完善金融多元解紛機製、人诉完善市場主體司法保護機製等五個方麵,讼运明確了北京金融法院為深化新三板改革、行机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北京25條具體工作舉措。
據了解,金融交所建立《意見》的法院符合出台對標頂層設計,紮實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細化落實;立足北京金融法院職能,積極回應“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中金融領域改革創新的司法需求;強化配套保障措施,確保各項舉措精準落地取得實效。
《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公正、高效審理涉新三板、北交所的金融民商事與行政案件;加強司法與行政監管部門在保障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方麵的統籌、協同推進;加強政策法規研判,促進全麵注冊製健康發展;嚴格落實信息披露追責原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準確審理認定法律關係,促進持續融資製度完善;準確把握“層層遞進”市場特征,保障持續監管製度落實;建立完善符合北交所特點的證券代表人訴訟運行機製等。
下一步,北京金融法院將積極回應市場主體的司法關切,結合審判實踐,找準工作著力點和切入點,堅持需求導向、創新體製機製、探索裁判規則、加強理論研究、建設專業隊伍,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務保障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