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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近2400万!吉林银行原董事长张宝祥一审被判12年丨局外人

来源:时间:2025-04-22 03:08:25

記者|張曉雲

被查2年後,受贿事长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近万吉林局外董事長張寶祥受賄案迎來一審判決。银行原董

近日,张宝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的祥审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寶祥犯受賄罪,被判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年丨並處罰金200萬元;對張寶祥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受贿事长上繳國庫。近万吉林局外

經審理查明,银行原董2003年至2019年間,张宝張寶祥利用職務上的祥审便利,在工程承攬、被判銀行貸款、年丨人事安排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受贿事长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相關金額共計2392.3713萬元。

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寶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被告人張寶祥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主動交代偵查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繳涉案贓款,其舉報線索為查實其他職務違法違紀問題起到一定作用,可依法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簡曆顯示,張寶祥1964年7月出生於吉林柳河的他,於1982年考入當時的省屬重點高校吉林財貿學院(即今天的吉林財經大學)經濟專業。畢業後,張寶祥進入長春市政府辦公廳工作。

1993年2月,張寶祥赴任長春市工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1998年8月,張寶祥被任命為長春市工商局寬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直到2000年12月,張寶祥投身銀行業,進入長春市商業銀行,擔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2002年6月,張寶祥更進一步,擔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

2006年8月,張寶祥返回政府部門任職,曆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區長,區委書記,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4年7月,張寶祥再次轉投銀行業,擔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直至被查。

2019年11月18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11月2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顯示,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等被“雙開”。

2020年11月24日,張寶祥被公告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張寶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以虛假整改欺騙組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事實上,吉林銀行的反腐風暴早已拉開大幕,除了“一把手”張寶祥外,還有三位副行長陸續落馬。

2018年12月14日,吉林銀行原副行長王安華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7月2日,王安華被公告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王安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借用企業車輛;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安排工作;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2020年12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王安華受賄案。對王安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對扣押在案的王安華受賄所得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在張寶祥落馬後,2020年12月28日,吉林銀行原副行長楊盛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楊盛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汙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2021年2月1日,吉林省鬆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楊盛忠貪汙、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數罪並罰,決定對楊盛忠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扣押在案的違法所得,依法沒收,不足部分繼續追繳返還被害單位或上繳國庫。

在楊盛忠落馬的第二天(12月29日),王安華受賄案迎來一審宣判。王安華受賄合計3931萬,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400萬元。今年2月,楊盛忠因貪汙受賄近兩千萬元,一審被判20年。

此外,7月5日,作為吉林銀行原副行長,王俊翔被宣布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1月2日,王俊翔被宣布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王俊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廉潔紀律,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隱瞞不報不良貸款,為他人承攬本單位的業務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汙犯罪。

公開資料顯示,吉林銀行於2007年10月在原長春市商業銀行基礎上重組設立。目前,吉林銀行在吉林省內9個市州和大連、沈陽擁有11家分行,一家分行級專營機構,378個營業網點,發起設立10家村鎮銀行、一家貸款公司,參股一汽汽車金融公司。

2021年半年報顯示,截至2021年6月末,吉林銀行的資產總額為4544.83億元。今年上半年,吉林銀行的營業收入為53.94億元,同比下降0.92%;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9.60億元,同比增長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