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永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深圳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永旺華南將提前終止與深圳市宏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中心终止租赁租賃協議。
該協議原定自2012年4月1日起為期15年,店铺現計劃於2025年4月30日提前終止。持续
永旺華南作為承租人,亏损租賃物業位於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1004號宏發中心大廈一至二樓。提前
永旺華南在該店鋪持續虧損,协议董事會認為提前終止租賃協議將減輕公司的永旺財務負擔,且相關條款公平合理,深圳符合公司及股東的中心终止租赁整體利益。
公告提及,店铺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持续於發出通知書後,亏损須於公司綜合財務報表內撤銷確認使用權資產。提前故此,根據上市規則,通知書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將被視為公司處置使用權資產。
根據通知書所撤銷確認的使用權資產價值約為人民幣8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