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樣品英文名稱,市场從1978年開始正式確定為Reference material(簡稱RM),监管原文含義為“參照物”,总局征求實際上就是发布這種物質提供一個或多個量值作為其他測量值是否準確的"參照值",也就是国家管理稿說,采用一種方法對其進行測量,标准办法如果測量得到值與其提供的样品意"參照值"相吻合,則我們就認為該測量方法是市场合格的,可靠的监管;相反,如果不相吻合,总局征求則我們就認為該測量方法是发布不合格的,不可行的国家管理稿。
由此,标准办法為了更加符合使用習慣,样品意我們把其提供的市场量值"標準值",把這種物質稱為提供標準值的樣品――標準樣品。 它是標準的另一種存在形式,與文字標準合在一起構成完整的標準形態。
為加強國家標準樣品管理工作,促進國家標準樣品工作的有序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製定列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並於2019年5月向相關行業協會、研製單位、檢驗機構、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及部分直屬事業單位書麵征求了意見。
2019年7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麵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共八章四十一條,包括總則、組織管理、立項、研製、技術評審和技術審核、批準發布、應用監督與後評估和附則。《辦法》主要修改內容體現在縮短了國家標準樣品立項和審批周期、提高了技術評審的科學性、實現閉環管理、增加試點示範的有關內容等方麵。總體來說,《辦法》對國家標準樣品全過程管理的各階段要求與各方職責做出了規定。
在國內,自從1952年我國研製成功第一批冶金國家標準樣品以來,我國標準化主管部門把標準樣品生產、分發和應用的管理納入標準化管理的範疇。1988年,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標準樣品工作的規範化、正規化管理,國家標準總局批準成立了全國實物標準委員會(後更名為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到了1996年,為了更好地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促進我國標準樣品的管理與國際接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當時為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成立了ISO/REMCO中國委員會來統一與ISO/REMCO直接對口,協調我國與國際之間標準樣品的技術交流活動。
在此期間,根據標準樣品工作的需要,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還分別批準成立了冶金、有色金屬、環保、農藥、氣體化學品、無損探傷、酒類等7個分技術委員會以及多外專業技術工作組。由此,從行政管理方麵看,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司-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管理處-市、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科一條管理路線進行;從技術管理方麵看,按全國標準樣品技術委員會(ISO/REMCO中國委員會)-各專業分技術委員會-各專業技術工作組一條路線進行;從而使得我國的標準樣品管理機構層次日趨完善。
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我國國家標準樣品數量已達3518項,涉及冶金、有色、化工、環保、建材、輕工等多個領域,在保證文本標準的有效實施、提升產品質量、促進科技創新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
我國的標準樣品管理一定會隨著《辦法》的實施,得到進一步的加強,進而促進國家標準樣品質量水平的提升,真正發揮標準樣品對文本標準的支撐作用。
《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國家標準樣品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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