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公司股新H股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拟配公司與配售代理就配售300,售亿000,000股新H股訂立配售協議,配售價為每股H股13.05港元。款项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净额配售股份分別是预计约为亿港元萬科現有已發行H股及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5.74%及2.58%;占配售股份後已發行H股及全部已發行股本約13.60%及2.51%。完成配售後,公司股新H股萬科公司總股本將變為約119.31億股。拟配
假設配售股份全數配售,售亿配售所得款項總額預計約為39.15億港元,款项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總額預計約為39.03億港元。净额萬科擬將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的预计约为亿港元60%資金用於償還公司的境外債務性融資,剩餘40%資金將用於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公司股新H股本次募集資金將不會用於境內新增住宅開發項目。拟配
配售代理為中信裏昂證券有限公司,售亿配售代理將按盡力基準於配售期按配售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向不少於6名承配人(包括專業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或其他投資者)配售配售股份。
完成配售須待以下條件獲達成後,方可作實:(i)已自中國相關主管機關取得就配售所需的一切必要批準及同意(包括但不限於中國證監會的批準),且該等批準及同意於交割日仍具充分效力和作用;(ii)上市委員會批準配售股份於聯交所上市及買賣(且該等上市及買賣批準其後並無代表配售股份的正式股票交付前被撤回);及(iii)中信裏昂及Citi於交割日獲配售協議內約定的一份香港法律意見、一份美國法律意見及一份中國法律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