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是基于加剂國民生存的基礎,民以食為天,新食食品質量與人們的品安品添生活息息相關,經濟水平的全法提升促進了人們對食品需求的提升,食品添加劑在提升口味及外觀方麵得到了廣泛應用,管控且其安全問題也成為大眾關注的分析焦點。新《食品安全法》於2009年6月1日生效,基于加剂該法律十分重視食品安全問題,新食並引領我國食品生產從衛生向安全轉變。品安品添從實際情況來看,全法法律隻是管控一項參考機製,為提升我國食品安全,分析需要不斷對《食品安全法》進行完善,基于加剂因此需要重視食品添加劑的新食使用管製。基於此,品安品添本研究從食品添加劑人手,結合新《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探究食品添加劑使用可能存在的安全問題,並研究有效應對策略,實現對食品添加劑的有效規範。
食品添加劑主要是為改變食品的色、香、味等特性,或為提升食品的耐性而添加到天然或人工合成物質中。向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不僅能夠提升食品質量,改善口感,還能延長食品保質期,便於加工和保存。當前我國食品添加劑共有20多大類,1000多種,從市場調查來看,幾乎所有的食品中都含有食品添加劑。因此,食品添加劑的管控關乎我國民眾的切身利益。
食品添加劑可分為天然和人工合成兩種,其中天然食品添加劑主要是從動植物組織內提取,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劑則是通過化學合成方法,通過化學反應提取出有機食品添加劑。從現狀來看,天然食品添加劑在市場中占比較少,當前大多數食品添加劑均是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劑添加到食品中可有效促進人們的食欲,提升食品的感官。但從健康角度來說,食品添加劑隻有合理使用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食用者的身體不受損害。
向食品中加入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必不可少的環節,隻有正確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劑才能生產出健康營養的食品,而從已曝光案例來看,濫用食品添加劑已經成為全國人民需要麵對的問題,因此在新《食品安全法》編製時就十分重視食品添加劑的管製規範,對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做出詳細規定,對違禁、過量使用造成民眾健康受到威脅的行為明令禁止,並明確懲罰措施。從市場反應來看,當前市場上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主要包括過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工業添加劑替代、使用化學違禁品替代添加劑等,針對這些違法行為需要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支持下進行監管,並對違法者進行嚴懲,保障我國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
食品添加劑被廣泛應用到食品生產中,由此帶來食品添加劑濫用的不良情況,許多食品添加劑使用不當的案例被曝光,在社會上引起恐慌,相關部門也重視食品添加劑的管製。通過社會上發生的案例可反映出食品添加劑在使用中的問題,基於此可將相關案例例舉出來,相關事件如下:
(1)2015年元月,雲南昆明市群眾向相關部門檢舉,反映五華區有3家米線店售賣的成品米線中可能存在濫用添加劑情況。相關部門在接到群眾舉報後迅速反應,組織人員對該處3家食品店進行突擊檢查,現場取樣,檢測其生產的米線和卷粉材料,並未發現添加劑超標情況,後抽取該店顧客未食用完的米線殘羹和湯汁進行檢測,均發現有二氧化硫物質殘留,樣品檢驗不合格,判斷為濫用焦亞硫酸鈉,並在調查中查獲焦亞硫酸鈉等幾種添加劑包裝袋和殘留添加劑,但該店家矢口否認,說米線烹飪過程均在顧客視野範圍內,不存在濫用焦亞硫酸鈉的情況。調查人員對其調味品進行抽樣檢測,發現其所謂的醬油中混有大量焦亞硫酸鈉溶液,在鐵證麵前,老板才承認其罪行。通過調查,了解到該店為降低成本,提高產品外觀,與該處一醬油生產作坊暗簽協議,讓其提供焦亞硫酸鈉溶液和醬油混合的調味品,不僅可以掩人耳目,還可達到對米線等產品漂白的目的,米線老板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並如實招供其該種犯罪行為已經持續3年之久,而醬油作坊生產出來的產品供該區多家門店出售。相關部門依據新《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店麵進行查封,並依據搗毀醬油作坊,後交由法院處理。
以上案例反映的是為提升食品外觀,向調味品中惡意、過量添加對人體有害的添加劑,長期食用會對人的皮膚造成嚴重危害,該案例還反映出當前部分商家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顧群眾身體健康,惡意向食品中使用違規添加劑。
(2)2015年9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某處水果批發市場群眾向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反映,該處售賣的甜棗存在異常。相關部門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暗訪,采集樣品,通過抽查,發現該市場甜棗中的糖精鈉含量為0.3g/kg,但該市場甜棗負責人均表示不知內情,其販賣的甜棗也是收購而來。相關部門立即成立專案組,通過逐步搜查的方式,查找到該甜棗的終端供應商,發現其使用葡萄糖溶液進行甜棗加工,保持甜棗口感。供應商解釋受到天氣影響,需要使用葡萄糖溶液進行浸泡,而該葡萄糖溶液實際上並不屬於違禁品,但相關部門取樣、抽檢後發現商家所謂的葡萄糖溶液中含有超標糖精鈉,實際上屬於糖精鈉溶液。供應商也提供出包裝,上麵明確說明是葡萄糖溶液,但缺少生產廠家。供應商以不知情為由推脫,在法律的威懾下,供應商最終供出該調味劑的生產商,生產商則反映自己生產的就是糖精鈉,而生產糖精鈉並不犯法,該種情況屬於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甜棗供應商則認為該種行為是甜味劑生產商造假所致。一時間無法判斷誰是誰非。相關部門最終通過釣魚執法的方式,假扮買家進行聯係,最終發現該甜味劑生產商為促進糖精鈉銷量,與買家串通以假包裝方式,一旦事情敗露則以多種理由推脫。最終在事實麵前,甜味劑生產商以及甜棗生產商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通過以上案例可知,我國新《食品安全法》在執行方麵仍舊存在一定不足,需要結合其他手段才能查明案情,該案例一度存在無法判斷過錯方,也缺少定罪證據,若非商家疏忽則該案例難以偵破。該調味劑添加劑濫用情況說明調味劑添加劑濫用情況已經從個體作案發展為產業鏈作案,出現該種情況一方麵說明我國新《食品安全法》在威懾力方麵存在一定不足,即宣傳不到位,懲罰力度明顯不足,商家違法使用添加劑承擔的風險在其可承受能力範圍內;另一方麵說明我國新《食品安全法》的執行力方麵存在一定不足,需要進行針對性改善。
(3)2016年10月12日,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接到群眾舉報,聯合秀洲區有關部門對秀洲區的所有咖啡廳進行突擊檢查,通過現場調查可知該地區共有6家咖啡廳使用的咖啡香精存在異常,對其進行樣本檢測發現咖啡香精中存在過期原料。對6家咖啡廳當事人進行審問得出,這幾家咖啡廳聯合一家名為安寶莎香料有限公司的企業進行違法行為,之前存在的大量三醋酸甘油酯已經過期,為降低成本,咖啡廳便與安寶莎香料有限公司合作,由安寶莎香料有限公司將過期的三醋酸甘油酯與其餘原料進行混合後製作成咖啡香精,並經過相應工藝對其進行偽裝,之後低價供應給這幾家咖啡廳。咖啡廳在明知道這些咖啡香精有問題的情況下仍舊將這些非法香精添加到咖啡中高價出售。根據當事人交待,濫用違規咖啡香精的行為已經持續4年之久,當地咖啡廳大多知道內情,安寶莎香料有限公司生產的咖啡香精已經供應至安徽、江蘇、上海、河南等地。之後,相關部門對這6家違規咖啡廳進行停業整頓,並處以一定數量罰款,對安寶莎香料有限公司則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並交由法院處理。
原則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並交由法院處理。由上述案例分析可知當前調味品濫用添加劑情況十分普遍,並且在某行業內可能規模較大,會對大範圍內的民眾造成健康威脅,濫用添加劑已經上升到社會角度。同時由於我國監管體係存在一定問題,導致案件偵破難度較大,案件偵破時間較長,在案件偵破期間仍會導致一部分群眾利益受到影響。
通過以上分析可知,我國當前發生的食品添加劑案例較多,相關部門必須采取相應措施對其進行管控,在新《食品安全法》的支持下,需要克服現階段的問題,促進我國食品添加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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