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最新准水质防治生態環境汙染,发布分吸改善生態環境質量,项国项規範水中氨氮、家生境标總氮和硫化物的态环測定方法,製定《水質 氨氮的气相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水質 總氮的收光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和《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共3項標準。
三項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谱法法規與標準司組織製訂,测定自 2024 年6月1日起實施,标准規定了測定地表水、最新准水质地下水、发布分吸生活汙水、项国项工業廢水和海水中氨氮、家生境标總氮和硫化物的态环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2005)首次發布於2005 年,起草單位為上海寶鋼工業檢測公司寶鋼環境監測站、蘇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上海市寶山區環境監測站、江蘇省張家港市環境監測站、遼寧省莊河市環境監測站、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暨淳安縣環境監測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①增加了氨氮的定義、試樣的製備、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②刪除了方法適用範圍中活飲用水、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無氨水的製備等內容;③修改了試劑的配製、樣品的采集和保存、結果計算與表示;④完善了幹擾和消除、光源類型、載氣類型、標準曲線的建立;⑤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驗證單位: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汕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遼寧省撫順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甘肅省酒泉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9—2005)首次發布於2005年,起草單位為上海寶鋼工業檢測公司寶鋼環境監測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①增加了總氮的定義、試樣的製備、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 ②刪除了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無氨水的製備等內容;③修改了方法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試劑的配製、樣品的采集和保存、校準曲線的類型和建立、結果計算與表示;④完善了幹擾和消除、光源類型、載氣類型、試樣的製備;⑤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重慶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湖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四川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江西省宜春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汕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甘肅省酒泉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200—2005)首次發布於2005年,起草單位為上海寶鋼工業檢測公司寶鋼環境監測站、蘇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上海市寶山區環境監測站、江蘇省張家港市環境監測站、遼寧省莊河市環境監測站、杭州市環境監測中心暨淳安縣環境監測站。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①增加了硫化物的定義、試樣的製備、質量保證和質量控製、廢物處置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②刪除了方法適用範圍中生活飲用水、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堿性除氧去離子水等內容;③修改了試劑的配製、絮凝沉澱分離法、樣品的采集與保存以及結果計算與表示;④完善了幹擾和消除、光源類型、載氣類型、標準曲線的建立;⑤細化了儀器參考條件。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江西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遼寧省大連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重慶市生態環境 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安徽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西省生態環境監測和應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甘肅省酒泉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汕頭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遼寧省撫順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附件: 水質 氨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 195-2023代替HJT195-2005).pdf
水質 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 199-2023代替HJT199-2005).pdf
水質 硫化物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 200-2023代替HJT200-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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