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的纺织防透視性是指在可見光照射的條件下,由於紡織品的品防评視覺屏蔽作用而使被遮蓋處不能夠被外界所觀察清楚的性能。目前,透视市場已有把“不透”作為賣點的测和服裝產品出現,相關的征集功能性紡織品也已被研發出來,但國內紡織品的纺织防透視性能沒有統一的測試方法和評價指標,現有的品防评各種相關測試方法和評價指標之間缺乏可比性,故而有必要建立統一的透视紡織品防透視性能測試和評價標準。
根據國標委綜合[2018]68 號文《關於下達 2018 年國家標準製修訂計劃的测和通知》,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征集國家紡織製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纺织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起草編製了《紡織品 防透視性能的品防评檢測和評價》。該標準已經編製完成,透视目前正麵向社會征集意見,测和意見征集時間截止至2021年5月1日。征集
《紡織品 防透視性能的檢測和評價》規定了采用儀器或目測的方式測定紡織品防透視性能的方法並給出了防透視性能的評價。
儀器法的原理是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利用色度儀分別測定試樣背襯白板和黑板時的明度值,再根據公式計算得到紡織品的防透視指數。該方法所使用的儀器設備為色度儀,不僅能輸出色差、色度空間坐標值、明度值等數據,還能輸出紡織品在不同可見光波段的反射率。此外,試驗過程中,還需要用到色度儀校準用的白板和黑板。
目光法的原理是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利用評定沾色用灰色樣卡對試樣覆蓋白板和黑板時的顏色差異進行評級,以級數表征防透視性能。但目光法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無法進一步戲份同一級別內各式樣的防透視性的缺陷。故而和儀器法配合起來,其優缺點能互為補充,繼而獲得更多準確的結果。
經過四個實驗室的驗證實驗,我們知曉了本項目所研製的紡織品透視性能測試和評價方法有較好的重複性和再現性,且本項目與國內標準沒有重複關係,也與國際標準旗鼓相當。希望在標準意見征集時間內,各單位能提出有效的建議和意見,以進一步完善標準,繼而在其正式實施後能有效發揮完善市場上相關產品的質量監管,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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