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類活動和現代工業的农田發展,未受影響的土壤土壤越來越少,農田土壤環境質量監測取樣就是质量收集造成土壤汙染的毒性、穩定性及農業生產的环境排汙、汙灌、监测化肥農藥用量情況等進行監測取樣。取样按照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农田主要是土壤對六六六、滴滴涕、质量砷、环境硫、监测汞、取样鉻、农田銅、土壤鋅、质量鎳、鉛、氮、磷等土壤質量進行測定。
一、選擇監測點
(一)布點數量
土壤質量環境監測布點依據調查目的、調查精度和調查區域環境狀況等因素確定,對於有糾紛的汙染土壤要增加取樣點,一般每個監測單元至少選擇3個取樣點,可用1~5個點/hm2,綠色食品要依照《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綱要》來取樣,一般土壤取樣要依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布點原則和方法
區域土壤監測點布點原則和方法是在調查區域範圍內或附近,相對未受汙染,母質和土壤及農作曆史與調查區域相似的土壤樣點。農田土壤監測點布點原則和方法是在人類經常活動產生的汙染物進入土壤並累積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質量惡化的土壤樣點。大氣汙染型土壤監測點是以大氣汙染源為中心,采取放射狀布點,布點範圍由密到疏,在下風方向增加布點的距離和數量。
灌溉水汙染型土壤,從入汙口由密到疏取樣,布點密度從入汙口由密到稀,各個引水段相對均勻。固體廢物堆汙染型土壤按固體廢棄物引出的徑流和當地常年的風向,采用放射法或帶狀法布點取樣;農用化學物質汙染土壤采用均勻取樣;綜合型汙染土壤,結合實際情況,采用放射布點法、帶狀布點法、均勻布點法取樣。
二、樣品采集
(一)采樣準備
在采集樣品前要準備采樣器具,包括采樣工具、器材、文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等。
(二)組織準備
組織有一定野外調查經驗、熟悉采樣技術規程、有責任的人組織調查組,采樣要進行1次以上的采樣有關業務工作方案。
(三)技術準備
技術準備主要有位置(工作範圍)圖,樣點分布包括編號、位置、土類、母質母岩等,還有交通圖、地質圖、土壤圖、采樣記錄表等。
(四)現場勘探,確定采樣
位置圖受到幹擾時,應適當修正;采樣點要距離鐵路或公路300 m以上;不能在住宅、溝渠、路旁、糞堆或廢物堆上取樣,應在自然環境良好,地勢較為平坦,各種因素穩定且具有代表性的土壤上進行取樣。采樣點一經確定應標記,作為監控點並長期監控用。
(五)采集樣品
一般取土壤的耕作層作為樣品,種植農作物的土壤取樣在0~20 cm,種植果類的土壤取樣在0~60 cm,依據農作物根莖的深度進行土壤取樣。為了保證土壤取樣的代表性,並減少取樣誤差,一般采用綜合取樣,每個土壤單元為200 m×200 m,每個單元取3~7個點,取樣方法可以采用對角線法、梅花點法、棋盤式法、蛇形法等。土壤剖麵點不宜選在土類母質交錯分布的邊緣地帶或剖麵受到破壞的地方,剖麵寬為1 m,深1~2 m,也可根據土壤的情況而定,久耕取樣為1 m,新耕取樣為2 m,果林地取樣為1.5~2 m;鹽堿地水位較高,取樣到地下水位;山地土壤風化殼較薄,取樣至風化層。
三、汙染土壤監測取樣
汙染土壤具有不可預測性,發現汙染或接到舉報後,要立即組織監測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和觀察,取證汙染土壤的時間,根據汙染物和汙染土壤確定監測項目,尤其把特征汙染物確定為重點監測對象。根據汙染物的氣味、顏色、汙漬以及汙染物的流向等確定汙染範圍。如果拋灑固體汙染物,等打掃汙染物後采集表層土壤5 cm土樣,采集3~5個樣點;若是傾翻液體汙染物,根據汙染物的流向確定采樣點,每個汙染點可以分層采樣,離汙染源近的可多采樣,離汙染源遠的可少采樣,采樣點總數不少於5個;若是爆炸型汙染,以爆炸放射源為中心,取土壤0~20 cm,取樣點為5個以上,在爆炸中心采取分層取樣。事故監測點要設定2~3個背景對照點,每個點取1 kg土樣裝入樣品袋,若是易揮發、易腐蝕的要進行瓶裝;若是有機物,要在低溫下進行保存,送至分析室進行鑒定。
四、采集樣品的運送
現場采集樣品必須在樣品登記表上進行逐項登記,核對無誤後進行裝箱。在運輸前必須在樣品上標注標簽,防止混淆、損失和汙染,有光敏性的物質要進行避光包裝。樣品采取時由專人進行采集,並由專人進行運輸,最後由專人轉交實驗室。實驗室在接收樣品時,要按照樣品標簽和樣品登記表進行逐一核對,確認無誤後,在樣品交接單上簽字確認,樣品交接單由雙方各備存1份。
五、樣品製備
樣品製備工作室分為風幹室和磨樣室,風幹室要求朝南,通風條件好,無塵、整潔,沒有揮發性物質。磨樣室分為粗磨和細磨。粗磨是將樣品倒在玻璃板上,用木錘敲打,用木棒、玻璃棒等進行壓碎,揀出雜質,混勻,用尼龍篩進行過濾,將過濾後的樣品攪拌混勻,分2份,1份作試驗用,1份備存。粗磨可以測出土壤中pH值、陽離子交換量和元素有效態含量等。
細磨是將樣品敲打、壓碎後,1份過孔徑0.25 mm(60目)篩,主要分析土壤中的農藥、有機質和含氮量等;1份過孔徑0.15 mm(100目)篩,主要分析土壤中的元素質量分數。研磨均勻後的樣品,分別裝樣品袋和樣品瓶,貼上土壤標簽各1份,瓶內外和袋內外各1份。常規製樣方法是將土壤樣品自然風幹,除去沙礫和根係雜物等,過2 mm篩子,直徑>2 mm的土團再進行研磨,再過2 mm篩子,記錄下未過篩子土團的質量。篩過的樣品混勻,稱取質量,1份備存(200 g),其餘送到實驗室,分成2份,1份研磨到0.25 mm進行樣品測定,1份研磨到0.15 mm進行樣品測定。
六、樣品保存
樣品要按名稱、編號和粒徑分類。對於易揮發或物理性質不穩定的樣品要盡快送到實驗室,采集新鮮樣品後要在4 ℃以下避光玻璃或聚乙烯容器中保存,瓶子要裝滿樣品並密封;預留樣品要進行登記造冊保存。用剩的樣品,待檢測數據報出後,移交樣品庫保存;分析用剩的樣品一般保存半年,預留樣品保存2年,特殊、珍貴或異議的樣品要永久保存。
對於新鮮樣品庫要求通風、幹燥,沒有陽光直射,無汙染,要定期對樣品進行檢查,防止鼠害和標簽脫落,揀出黴變。檢測金屬,如汞、鉻、砷,氰化物可以用聚乙烯和玻璃容器保存;揮發性、半揮發性和難揮發性的有機物可以用棕色玻璃容器保存。對於上述物質保存要在4 ℃以下,金屬砷保存時間為180 d,汞保存時間為28 d,六價鉻保存時間為1 d,氰化物保存時間為2 d,揮發性有機物保存時間為7 d,半揮發性有機物保存時間為10 d,難揮發性有機物保存時間為14 d;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用瓶裝且要密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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