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案例總結得到當前食品添加劑管控問題所在,新食在新《食品安全法》的品安品添支持下對以上問題進行分析,並製定了以下幾項應對策略,全法消除食品添加劑濫用對群眾造成的管控影響。西方發達國家也出現過食品添加劑違法現象,分析但西方發達國家的基于加剂法律法規完善,執行力度強,新食而我國屬於發展中國家,品安品添在法律體係方麵仍有待完善,全法隻能在現有基礎上對食品添加劑安全問題進行逐步規範。管控
在新《食品安全法》中,基于加剂與食品衛生管理各個環節相關的新食部門一共包括5個,分別為衛生行政、品安品添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過以上部門針對初級產品、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進行有效監管,形成有效監管鏈,管控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但在實際監管中,一些食品添加劑違法使用的行為為主體的違法緩解存在不易界定情況,並可能存在鑽法律漏洞的情況,從而導致監管空白。基於此,需要積極探索新的監管模式,將品種管理和劃區管理結合起來,例如上述案例中的甜棗,從食物鏈角度來說屬於生產環節,但其浸泡環節在小作坊中完成,這些作坊都不具備生產資格,未獲得生產許可證,因此不屬於質量監管局管理。同時對於未進入市場流通部分的甜棗,工商局對該部分也無權管理,而農業部門認為該甜棗已經成為商品流通,因此不屬於農業初級產品,不屬於其管控範圍,因此導致生產商以及小販們肆無忌憚地讓該甜棗流入市場,並可能出現泛濫情況。而2016年發生的違規生產和使用咖啡香精的情況之所以泛濫到多個省份,與監管部門沒有給予足夠的監管存在一定關聯,包括問題產品在生產出來後並未得到跟進,該處監管存在一定空白,這一空白直接導致大量假料酒泛濫。
通過以上表述可知當前監管體係存在一定問題,因此,在食品添加劑監管過程中需要5個監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推舉出1個總負責單位,對各級別單位進行協調監管,並對當地市場中出現的各種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進行鑒定,認定事件主體,並協助其他部門展開監管;總負責單位在實際監管中具備絕對領導地位,並且需要得到法律認可,通過總負責部門單位的領導,實現對整個食品市場進行有效監控,並可將該體係寫入相關法律中。在明確各個部門的責任時,不可一棍子打死,可針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整,避免責任糾紛,消除監管空白的情況。
近些年,國家和相關部門十分重視食品安全,從消費者安全角度考慮,對食品生產體係進行認證是最有效的方法,通過該方法可實現對食品生產從原料到成品售出整個供應鏈的監管。當食品生產過程中其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必將導致下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其後續環節均會帶有問題。對食品添加劑使用管控也是如此,若一個環節存在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將影響到後續過程。我國人口基數大,人口分布廣,當食品生產出現安全問題必將影響眾多民眾,且善後工作難度較大。因此,需要建立規範化食品鏈的認證體係,在食品鏈管控任何環節都進行記錄,並需要出具報告,隻有具備所有環節記錄和報告才能對外出售。海南省海口市某水果批發市場的甜棗浸泡過程本身不違法,但由於其不具備相關報告導致責任一時間無法認定則是法律監管方麵的漏洞,若對該過程實施認證,則出現該種情況的概率就會大大降低。
對食品安全進行管理,需要從食品鏈角度建立對應準入製度。當前我國食品市場的供應商仍有一大部分通過小作坊生產方式,這些小作坊大多不具備生產資格,衛生環境、生產工藝、食品安全等均無法得到保障,且其逃脫各種稅收,因此成本較低,生產出來後就以低價格衝擊市場,對食品供應鏈其他經營者有較大吸引力。而監管部門人員不足以及設備有限,在監察過程中存在一定難度,因此導致監管部分存在一定問題,若要對所有環節進行實時監測將會導致檢測成本過於高昂。基於此,可針對食品鏈建立與之對應的準入製度,對各項指標進行規定,包括生產場地大小、生產設備、技術指標等,並發放統一生產許可證,對一些無證生產的小作坊一旦發現,直接進行取締,並在產品各個環節建立認證,可在各個環節查看其之前環節的生產信息,未經認證的食品不可流入市場。相關部門定期對產品進行檢查,檢查項目涉及各個環節,從而保證整個市場的安全運轉。在進行食品添加劑管控過程中需要廠商明確將相關添加劑名稱及用量標出,並通過定期抽查核對,一旦發現問題則立即針對該食品製定應對措施。
當前我國食品市場需求較大,且食品市場從業人員素質存在參差不齊的情況,而監管人員也受到多方麵因素影響導致其自身專業素養不足,且在執法能力方麵存在一定不足,因此為提高執法效率,需要結合食品生產多個環節對執法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製定科學的法規培訓和執法,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強化法律意識。例如海口市某水果批發市場的執法人員在其執法過程中遇到一定困難,由於執法過程缺少標準化流程,在執法經驗方麵存在一定不足,因此導致該案件反複偵查,短時間內難以取得進展,最後因為偶然因素才完全破案,若製定標準化審查程序且執法人員經驗豐富,便不會因為責任無法歸屬導致案件短時間內無法取得進展。
一般而言,食品添加劑案件都具備突發性,大多是因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收到群眾舉報而展開突擊檢查,而生產商和供應商都具備極強的反偵察意識,若相關部門在事件處理第一時間未掌握有效證據,後續再次偵查將難以獲得強有力的證據,因此需要首次偵查就讓食品添加劑違法人員無處遁形。基於此,完善的食品添加劑案件預警機製必不可少,需要創建食品衛生公共平台,進行新《食品安全法》的法律細節以及實施細則宣講,以此實現全民法律教育,讓民眾具備基本法律意識,懂得通過法律保護自己,在受到食品添加劑濫用危害時懂得積極保留證據,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在監管過程中建立逐級上報製度,保證平級之間信息溝通流暢,確保所有信息均可被有效傳遞。並在案件發生時各級部門立即啟動,各司其職,對案件現場進行有效偵查,並對相關信息進行有效控製,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例如在一些食品添加劑案例被曝光後會因為局部問題造成整個行業的頹廢,甚至影響到一些基層百姓的生活。例如在2016年發生的違規咖啡香精就影響到調味品市場,許多百姓甚至連調味品都不敢購買。而海口市某水果批發市場的甜棗事件由於被群眾曝光,在網絡上造成極大恐慌,許多甜棗因此滯銷,並造成其他同類水果出現無人夠買的情況,許多果農因此血本無歸,並在之後的幾年內難以恢複經濟水平。因此,合理地曝光可對違法者起到威懾作用,但也會導致食品鏈其他無辜人員受到影響,因此在信息處理方麵需要有所斟酌。
食品添加劑問題由來已久,當前在針對食品添加劑案件當事人懲罰方麵缺少統一標準,例如我國新《食品安全法》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均對食品生產環節進行規定,但存在部分衝突。例如在“信息發布方麵”造成一定規模重疊交叉,當食品安全涉及到群眾人身健康時,二者均對懲罰結果有規定,但規定確實截然不同的,在遇到相關事件時遵循二者其一就會與另一部法律產生衝突,因此導致許多懲罰措施存在一定不足,且從整體來看,對違法者的懲罰力度不足也是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較為普遍的原因之一。例如在以上甜棗案件中,既可按照《食品安全法》進行判罰,也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行判罰,因此懲罰標準不統一是詬病。因此,相關部門需要針對不同法律中對於食品添加劑濫用行為的懲罰措施進行統一。其次需要提升懲罰力度,讓違法者明白違法需要付出極大成本,起到良好的威懾作用,並可考慮使用食品登記生產方式,讓食品生產的每個環節都明確出責任人,一旦發生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立即取消其生產資格,並進行大量資金懲罰,必要時取締食品生產和銷售企業。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也隨市場需求發生改變,若要真正解決食品添加劑問題需要相關部門加大法律宣傳,提升全民素質,並加強對市場的掌控力度,維持食品市場良性發展。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必不可少的材料,當前食品生產中普遍存在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新《食品安全法》對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做出了較為充分的規定,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卻未取得理想效果。本研究就以幾項調味品添加劑濫用案例作為研究對象,對當前食品添加劑普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究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的根本原因,從完善監管體係、構建規範化的食品認證體係、建立食品鏈所有環節準人製度、加強安全培訓、定期考察專案人員素養、建立食品添加劑案件預警機製、建立統一標準體係、加大處罰力度幾個方麵人手,且需要相關部門加大法律宣傳,提升全民素質,並加強對市場的掌控力度,持續進行改善,促進我國食品生產環節的安全性,提升新《食品安全法》的約束力,針對食品添加劑濫用情況製定有效的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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