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丨银股东銀保監會官網消息稱,保监近兩年來紮實推進《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落地實施,年专著力加強製度規製建設,项整持續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治共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清退推動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質效穩步提升。银保
在公司治理監管評估方麵,机构從2021年評估結果來看,违法违规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水平總體穩定並呈現向好變化。丨银股东被評為D級(較弱)及以下的保监機構占比下降0.77個百分點,其中被評為E級(差)的年专機構138家,較2020年減少44家,项整占比下降2.73個百分點。治共
在持續開展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方麵,清退銀保監會嚴厲打擊資本造假、股權代持、利益輸送等突出問題。
經過兩年的專項整治,共清退違法違規股東2600多個,處罰違規機構和責任人合計1.4億元,處罰責任人395人,對部分人員取消任職資格、實施行業禁入。督促銀行保險機構內部問責處理相關部門或分支機構360家次,問責個人5383人次,其中黨紀、紀律處分674人。分三批次向社會公開66家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
銀保監會指出,通過係列舉措,銀行保險機構股東行為的合規性有所提升,借道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製。
在公司治理監管監督的合力方麵,銀保監會還加強監管部門與紀檢監察、公安、司法等部門以及地方政府的協作,依法懲處銀行保險機構的違法違規股東以及董事、高管人員,切實維護廣大金融消費者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銀保監會還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充分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等市場中介機構對銀行保險機構的監督作用。指導銀行業協會和保險行業協會建立獨立董事人才庫,積極拓寬獨立董事選聘來源,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
“當前,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改革雖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麵臨的形勢仍然複雜嚴峻,部分公司治理的典型問題如大股東操縱、內部人控製在一些機構依然存在,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必須常抓不懈、久久為功。”銀保監會指出。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從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規範大股東行為及關聯交易、優化董事會結構和運作機製、提升監管效能等方麵,加大監管力度,不斷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改革取得新成效。